市水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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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,保障饮用水安全,我局起草了《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(草案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联 系 人:水资源科 谢王华

联系方式:座机(传真)8092237

邮箱:2285047029 @qq.com

公示时间:2016年11月4日——11月11日

附件: 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(草案)

岳阳市水务局

2016年11月4日

岳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(草案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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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郑大会】:
    第35条罚款1千至1万元,应改为5千至1万元;第36条(4)罚款2万至20万元,应合并改为10万至20万元;第36条(7)罚款3万至10万元,应合并改为5万至10万元;饮用水水源关系到人命关天的大事,处罚力度要大,刚性要强,否则起不到作用。
[2016-11-06 09:19:3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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